近年来,市司法局充分发挥“上海法宣”大平台优势和作用,广泛动员全市各级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部门,积极投入“三下乡”活动,全面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坚持每年在乡村开展“宪法进农村”活动,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让民法典走到乡村田间地头,走进乡村群众心里,飞入千家万户。以“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为载体,围绕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营养健康、扫黑除恶、毒品预防等乡村群众关注的问题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趣味性参与性都较强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普法与乡镇部门工作有机结合,在执法时着力加强普法教育和说理式执法,不断提高普法宣传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积极实施乡村基层法治文化宣传阵地援建(增)计划。推进法治微景观、小广场、长廊步道、公共显示屏等乡村基层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基本实现本市乡村一村一法治文化阵地。统筹运用乡村大舞台、村民议事堂、农家书屋、乡村大讲堂等乡村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和平台,广泛组织宣传与村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为广大村民群众搭建有效学法用法平台。全面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在每个行政村,重点培育一批以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妇委执委、法律服务工作者(乡村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退役军人、普法骨干等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累计已完成培养和注册乡村“两人”近5万余名。持续加强对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法治培训力度,将法治教育培训纳入乡镇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培训内容,重点开展日常学法普法工作。
此外,市司法局还持续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不断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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