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院校建高水平专业如何发力
2019-09-18 11:15:47   

■“双高计划”建设专栏

随着我国政法改革进入深水区,政法队伍建设面临新的更大挑战,迫切需要大批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政法类高职学校一肩挑着学生的青春梦想,一肩挑着政法事业的神圣职责,要坚持政治建校、从严治校,以培养“党和人民忠诚卫士”为首要政治任务,主动适应教育现代化发展要求,主动融入职业教育发展大潮,聚焦特色优势、聚力“双高计划”,找准契合点、选好着力点,发挥铸警魂、育新人的重要作用。

坚持根植行业,着力强化人才培养新担当

政法类高职学校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担负着为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培养基层一线高素质执法者、法律实务工作者和安防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责任。

学校要坚持服务政法事业,扎根行业办学,始终把眼光瞄准行业对人才的需要,强化学生执法勤务、法律服务、安保技能等职业能力的培养,把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理念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和服务政法行业、法治事业、安防产业的能力。

要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结合自身的办学特点,主动参与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进程。加强东部对口西部、城市支援农村职业教育扶贫,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广泛开展面向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为精准扶贫提供有力支撑;紧紧抓住高职扩招百万的契机,扩大教育资源覆盖面,提升政法类高职学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以“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交流合作基地”在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挂牌为契机,建设“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安保职业人员培训中心,开展示范性法律服务和高水平职业培训,为“中国标准”“中国方案”注入更加丰富的“警”“法”“安”职业教育元素。

推动内涵发展,着力优化专业建设新体系

政法类高职学校要以“双高计划”为引领,全面推行以行业需求为导向、实战实用、规模适度、开放合作的专业建设新体系,在专业设置上既有警察类专业,也有非警察类专业。

要坚持内涵发展,加强人才需求和规格标准的调查研究,优化专业结构,调整专业布局,强化“群”的作用,突出“课”的位置,健全课程、专业、专业群与行业产业发展的贯通融通机制,积极探索长学制培养高层次警务职业人才、法务职业人才和安防技术技能人才的新路径。要紧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新趋势,对接安防产业,延伸与拓展安防服务、安防技术、信息安全技术等优势专业,形成服务产业发展、瞄准国际一流、引领职教未来的优势专业群。

同时,把最新的现代警务技术、法庭技术和安防产业的标准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建立一批紧密型、标准化、示范性实践教学和学生实习基地,探索教、学、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师之间、教师与教官之间分工协作的模块化教学模式,构建实验、实训、实习和实战有机结合的实践教学体系,着力培养学生的警务实战能力。

拓展育训渠道,着力实现职业培训新作为

职业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是中国特色职业教育的基本特征,育训结合是中国特色职业教育的重要属性。

政法类高职学校承担着政法干警在职培训和法律从业人员、安防技术等职业培训的任务。要着眼于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互促并举,发挥自身优势,完善职业培训标准,规范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

要对接政法队伍建设和行业产业发展需求,围绕特色优势专业(群)开展应用型、实用性职业培训,开发新的特色培训项目。

适应科技发展、新技术广泛运用的新形势,建设行业特色鲜明的应用型科研服务平台,以科研服务职业培训,形成以专业发展为引领、以科研服务为支撑、以实战基地为保障的政法类高职学校职业培训综合体系。

积极开展和探索政法类院校1+X证书制度改革,落实执法技能、警务技术和安防技术等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建立“大培训”工作格局。

深化统筹融合,着力开创合作交流新范式

从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的供需两侧看,政法类高职学校与政法机关已建立了国家层面的招录培养体制机制,统筹融合有了制度上的保障。

要充分借鉴现代学徒制的成功做法,构建与用人单位紧密型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模式,把现场引入课堂,把课堂搬到现场。

建立完善教师定期到实战实务部门挂职锻炼制度,培养一批“警德高尚、能教善战”的双师型教学名师;探索建立全职教官制度,引进一批功勋卓著、技艺精湛的执法标兵、警界精英;探索实施服务行业“攀登计划”,组建团队联合攻关,产出更多对行业改革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高水平技术技能服务成果;探索开展订单式合作培养新模式,定向招收企业优秀员工到学校进行学历教育或职业培训。

引进国际课程体系与职业标准,参与制订职业教育国际标准,推出一批具有国际影响的高质量专业标准、课程标准、教学资源,打造中国职业教育国际品牌。

(作者系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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