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非营利性幼儿园收费抑制过高收费
2019-08-23 08:58:07   
原标题:规范非营利性幼儿园收费 抑制过高收费

  8月22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京举行,受国务院委托,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学前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情况。

  他提到,2018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81.7%,比2010年提高25.1个百分点,年均增长超过3个百分点,有效缓解了“入园难”问题。不过,“入园难”“入园贵”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

  民办园迅速发展 占在园幼儿增量比重超七成

  报告显示,2018年,全国共有公办园 (含企事业单位办园、军队办园、街道办园和村集体办园)10万所,占37.8%,公办园在园幼儿2016.6万人,占43.3%;共有普惠性民办园8.2万所,占民办园总数的49.5%,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1386万人,占民办园在园幼儿总数的52.5%。

  全国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73.1%,比2016年增长了5.8个百分点 (从 2016年才开始统计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民办园迅速发展。”陈宝生说。

  据悉,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民办园16.6万所,在园幼儿2639.8万人。相比2010年,民办园总数增加了6.4万所,民办园在园幼儿增加了1240.3万人,全国在园幼儿增量的70%以上都在民办园。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201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对城镇小区配套园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针对规划、配建、移交、使用不到位等问题,采取补建、改建、新建、置换等措施,确保小区配套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陈宝生提到,“目前各地已完成摸底排查工作,共摸排4.21万个小区,约有1.84万所幼儿园需要治理。据初步测算,通过治理将增加普惠性学位约370万个,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将提高8个百分点”。

  学前教育专项资金 今年提高到168.5亿元

  报告显示,2017至2018年,中央财政投入学前教育专项资金300亿元,地方财政投入超过3000亿元。“2019年将学前教育专项资金从之前的每年约150 亿元提高到168.5亿元。”国家财政性学前教育投入占财政性教育投入的比重从2010年的 1.7% 提高到 2017年的 4.6%,有14个省份达到5%以上,北京、上海都超过了10%。

  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方面,目前,各省 (区、市)陆续出台了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或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普惠性民办园扶持政策,17个省 (区、市)明确了普惠性民办园的生均补助标准。

  “北京市建立普惠性学前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市财政对提供普惠性服务的幼儿园,无论公办、民办都按年生均1.2万元进行补助,真正实现了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财政补助一样、家长缴费一样。”

  陈宝生提到,对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2017至2018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30亿元,地方投入197亿元,累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1730万人次,覆盖面达到13%左右。”

  关注

  幼儿园专任教师尚缺52万人

  “这些年来,学前教育得到快速发展,但由于多种原因,目前学前教育仍是我国教育体系的薄弱环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在学前教育领域表现还比较突出,‘入园难’和‘入园贵’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陈宝生说。

  他提到了“普惠性资源短缺”“教师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成本分担机制有待完善”等相关问题。全国还有4000个左右的乡镇没有公办中心幼儿园,个别地方的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还在50%以下。目前全国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为258万人,按每班“两教一保”标准测算,尚缺52万人。

  陈宝生提到,将继续做好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

  近期,教育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将联合印发加强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部署各地做好整改工作,压实各相关部门的整改落实责任,确保治理取得实效。

  报告显示,将着力补齐农村学前教育短板。推动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切实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对村幼儿园的辐射和指导作用,带动乡镇学前教育的整体发展和质量提升。“完善农村幼儿园布局,大村设中心园分园或独立建园,小村联合办园,人口分散地区提供巡回指导,满足幼儿的入园需求。”陈宝生提到,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的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倾斜,加大对农村学前教育的扶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试点实施乡村公办园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规范非营利性幼儿园收费

  报告显示,将健全经费投入和成本分担机制。一方面推动各地建立公办园收费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合理的分担比例收费,解决公办园运转困难的问题。另一方面,加强民办园收费监管,在民办园就读的孩子约占57%,民办园收费是否规范合理,直接关系到学前教育的公益普惠水平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推动各地在科学核定办园成本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普惠性民办园的收费指导价,规范非营利性幼儿园的收费,加强监管,抑制过高收费。”

  在破解教师队伍建设难题方面,将继续推动地方结合实际出台公办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及时补充公办园教职工,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代课教师。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规定,可将公办园中保育员、安保、厨师等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严格教师准入,认真落实教师资格准入与定期注册制度,严格执行幼儿园园长、教师专业标准,坚持公开招聘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切实把好幼儿园园长、教师入口关。

  切实落实保障待遇,认真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统筹工资收入政策、经费支出渠道,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

  “推动民办园参照当地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教师的工资收入。”他说。

  陈宝生说,将加大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力度,严禁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推进幼儿园和小学科学衔接。

  加快学前教育立法进程

  “2019年10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开展小区配套园治理督导评估,对整改不力的地方发出督办单,确保各地完成整改任务。”

  陈宝生说,将建立普及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正在研究制订普及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办法,部署以县为单位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情况进行督导评估,省级为主实施,国家审核认定,推动各地按时完成2020年普及普惠目标任务。

  报告显示,将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立法进程,草案文本已经初步形成。

  “草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学前教育事业属性地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责任、体制机制保障、违法违规办园行为惩治等问题,着力破解长期制约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瓶颈问题,为学前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2018年,经党中央批准,学前教育法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纳入任期内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适时提请审议的第一类项目。

  陈宝生提到,教育部正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计划列入国务院2020年立法计划,“我们建议全国人大也将学前教育法列入常委会2020年度的立法工作计划。”

  本组文/本报记者 孟亚旭

24小时服务法律热线:0531-80961678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9 东营知名律师 法律咨询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