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长职级该有不该有
2019-08-20 14:18:55   

  【论教】

  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是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探索符合教育办学规律的教育管理模式的重大改革。近些年,山东、上海等地围绕“去行政化”改革,取消学校行政规格和校长行政级别,建立校长职级管理等,进行了富有成效的探索和实践,推动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逐步深入。但与此同时,这项改革也遇到困境,存在探索时间长、制度不定型、政策不完善、实效不够强等问题,亟待群策群力,系统深入研究,谋求破解对策。

  从实践上看,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遇到的困境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校长职级制改革目标定位不够准确。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从1985年上海试点到现在广泛实践历时34年,实践中确实积累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但仍然处于探索阶段,问题主要是把握改革目标定位不够准确。各地均提出了去行政化、取消行政级别、校长职级分类、薪酬改革等措施,看似具有全面性,但没有精准把握住校长职级制改革的本质和内在规律。实际上,根据《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的目标定位,是拓展职业发展空间,促进校长队伍专业化建设,建设善于运用教育规律办学施教的校长队伍。同时,必须深刻明白,这项改革是作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措施提出来的。

  二是校长职级制改革体制机制不够完善。重大改革事项往往涉及众多领域,其推进效果怎样,取决于能否准确把握改革的整体性、协同性和关联性。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涉及组织、编制、人事、财政、教育等部门,多年的改革实践中,各部门在涉及重大改革事项方面实际上没有达成共识,导致政策支持不到位,制度配套、体制机制缺乏有效衔接,改革缺乏协同,部门协作不够,难以形成工作合力。比如,简单取消行政级别带来了干部交流不畅,简单提高校长工资影响了普通教师工作积极性。校长职级制改革绝不仅是“去行政化”和取消行政级别,也不是简单的校长职级分类和提高薪酬,最关键的是必须强化改革协同推进,健全完善配套政策和体制机制。

  三是职级制改革核心问题把握不够精准。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仅自身就涉及校长职级设置、选拔任用、考核评价、薪酬改革等,制度设计呈现体系性。但在改革实践中,很多措施没有抓住职级制改革的关键。比如,推进学校去行政化改革,各地毫无例外地选择了取消学校和校长的行政级别,看似去了行政化,但实践中产生了新的问题。简单取消校长级别,干部交流出现了障碍,有些优秀校长无法提拔交流到教育行政领导岗位。就本质而言,“去行政化”绝不是简单地取消行政级别,更不是取消行政管理,而是应更加注重建立符合教育办学规律、以服务教学为中心的学校管理机制,促进行政管理释放服务功能,打破教育行政管理中的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强调让教育管理回归教育本质,倡导教育家办学,促进校长专业化发展。

  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必须坚持目标牵引和问题导向,统筹资源力量,开展深入调查,提出对策建议,着力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难点矛盾和问题。

  一是盯准目标定位,确保改革发展始终不偏离方向。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主体是校长,目标是努力建设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校长队伍,更好地适应、推动、引领中国的教育现代化。地方和相关单位要牢牢把握“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拓展职业发展空间,促进校长队伍专业化建设”的目标定位,紧紧围绕校长这个“关键少数”进行岗位、职级、专业发展、绩效一体化管理。同时,要结合国情和地方实际,认真落实《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坚持好干部标准,强化党组织在选拔任用校长上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真正建设既政治坚定又本领高强、高素质专业化的校长队伍,解决好选什么样的人、怎样办教育的问题。

  二是强化顶层设计,切实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职级制改革内外因素相互交织、深度融合,要防止因单兵突进、政策配套不到位,造成制度失衡陷入改革困境。地方和相关单位要牢牢把握教育改革的总要求,主动对接教育综合改革规划,认真研究中央、国家涉及改革的一揽子政策,围绕办什么样的教育、怎样办教育,着力解决干部管理体制、人事管理制度、工资薪酬制度等方面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要注重顶层设计,由国家和省级层面主导对校长职级制改革进行制度重塑,统筹协调组织、人事、教育、财政等部门,打破部门利益藩篱,强化协同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研究解决改革动力、目标任务及策略方法等问题,凝心聚力把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不断推向深入。

  三是完善相关机制,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校长队伍。要推动中小学校长管理制度化体系化建设,以拓宽职业发展空间、促进校长专业化建设为核心,完善校长专业资格准入制度。要严格按照《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规范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工作,完善中小学校长的素质培养体系,突出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要完善中小学校长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培训机制,优化知识素养结构,提升校长专业能力。要深化中小学校长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探索建立符合中小学校长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坚持德才兼备、全面考核、分类考核和差异化考核,突出教育教学和治校育人实绩,激发校长的工作活力。

   (作者:苏伟,系山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讲师,本文系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7-ND-JY-0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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