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江西萍乡农商银行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题为“大学生助学贷款逾期,后果可能会很严重!”的催款通知,引发舆论热议。通知公布了141名助学贷款逾期大学毕业生的姓名、学校、逾期金额、住址等,其中逾期金额最低3.47元,最多11890.96元。(见8月17日《每日经济新闻》)
银行催收助学贷款是权利所在,大学生按合同偿还逾期贷款也是应履行的约定。只是银行将逾期毕业生的个人信息在微信公众号上公开,有侵犯个人隐私之嫌,手段的合法性也存在争议。不过,公告发布后,不少大学生已开始着手还款,可见对银行来说,这无疑是最经济、效率最高的催款方式。
大学生助学贷款清收难有其普遍性。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提供的数据显示,从2008年至2017年9月,该行所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不良率维持在4.12%~8.27%之间,高于普通小额贷款。这其中并非都是大学生恶意失信,一方面大学生毕业后离校找工作,有一段频繁流动期,通信地址、手机号码变动,助学贷款逾期通知“失联”,缺少催收的倒逼;另一方面,有部分大学生因种种原因忘记了还贷,或认为已偿清贷款。
大学生助学贷款额度不高,到毕业时发生逾期的额度往往更小,在此背景下,如果银行采取正规手段和流程催收,可能出现“追鸡杀牛”的尴尬;如果银行动辄将助学贷款逾期记入个人信用记录,显然会让大学生“因小失大”。眼下银行用隐私作为倒逼大学生守信的筹码,于隐私保护和信用维护而言,无疑都是一种尴尬,不仅宣告了隐私权的“廉价”,而且折射出诚信意识的缺失以及信用制约机制的欠缺。
个案值得反思之处是多方面的:首先,公民隐私保护法治步伐还应加快,兜牢公民权利底线;其次,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价值意识还有待提升,特别要加强对在校大学生的诚信教育,提醒其重视助学贷款的清偿,防范逾期发生;第三,金融信用制约的运用应进一步细化,对公民不良金融贷款信息进行分级评价,并建立公民个人金融信用数据库,开放公民个人查询,强化信用的现实约束力,降低信用运用成本。(左盛丹)